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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楼业主占用绿地归谁处罚
释义
    归物业和城管管。当小区绿地出现被个人或单位占用的情况时,小区物业公司应及时制止对方私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地的行为,如果物业制止后对方仍继续这种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强制要求当事人停止占用绿地的行为,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占用小区公共绿化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根据法律规定来对该业主进行相应的处罚。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施放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建设规划、环境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区划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处理。如果这些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除外,比如社区与城市公园或城市绿化带相邻部分,属于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绿化,不属于社区业主共同所有,而属于国家所有;如果产权证书明确记载绿地属于个人所有,则该绿地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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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