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调解后可以撤诉吗 |
释义 | 离婚纠纷调解后是可以撤诉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调解后不想离婚了,那么原告撤诉后,若没有新情况、新证据,那么原告只能于撤诉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的话,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外,若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需注意的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若一方反悔,另一方需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一、法律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