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征地拆迁中,除却补偿标准不易协商一致外,最为常见引发纠纷的便是出自拆迁评估这一程序。 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相信每位被拆迁人都曾在评估过程中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就是明明自家的房屋面积那么大,拆迁方给出的评估报告中却显示的那么少,自己家的房屋明明是商住两用的,却只是按照住宅的性质来进行补偿,众多被拆迁人直呼不合理。双方常常因此闹得不可开交而矛盾丛生。那么,作为被拆迁人你可有曾想过为何自家房屋面积会变少?为何补偿的那么不合理? 律师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分析可能 是由于评估环节违法所导致,而造成拆迁评估环节违法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一、房屋的性质与面积等认定错误 被拆迁房屋应当分为已登记房屋与未经登记房屋。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在拆迁时应当按照权属证明上的性质、面积及用途来进行补偿。而很多地区的老旧房屋一般都未曾登记在册,在拆迁时便会有一些政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私自将其商住两用的房屋一刀切的认定为住宅,并且还有一些地区在未经实际测量的情况下直接估算房屋面积,导致被拆迁人们的补偿数额骤减,从而引发矛盾与纠纷。可以肯定的是,以上这些情况均不符合法律规定,若双方因此产生矛盾,被拆迁人是可以利用法律来进行维权的。 二、评估机构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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