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人住院期间家属陪护如何报销 |
释义 | 工伤职工应向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单位需负责护理费用。护理费标准根据护工费用或亲属收入确定。出院后如需护理,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可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评定伤残等级后可获得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伤残等级有不同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工伤职工出院后,如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上述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安排护理人员的话单位无需再另行支付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出伤残等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伤残补助金标准。 结语 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应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认定后可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单位应负责提供或同意职工自行安排护理。护理费标准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包括护工护理费、亲属护理费等。工伤职工出院后如需护理,应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单位安排护理人员则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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