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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海损管辖法院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共同海损,指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一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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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