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没有参与还贷 |
释义 | 婚后一方没参与还贷的,要看该房屋婚前是由一方出资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如果为一方婚前出资购买,婚后自己还贷,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为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后一方还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怎样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如下: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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