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等。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 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