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招标流程及时间 |
释义 | 公开招标流程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订立合同等。公开招标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具体流程如下: 1、招标人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 2、招标工作启动。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 4、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最终确定中标人。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具体时间是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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