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将劳动合同存档?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入档案,且应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有告知劳动者和建立员工名册备查的义务,不得扣押或收取财物。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个人档案记录劳动合同等重要文件,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提供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需要入档案吗? 需要,一般劳动合同中会有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二、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注意什么? 1、用人单位应承担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要件的要求。劳动合同的书面化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于当事人双方,尤其是用人单位一方的义务性规定。 3、用人单位依法有向劳动者告知和建立员工名册备查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4、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不得扣押或收取财物; 既往,为了防范不辞而别或者其它的不良行为,用人单位往往采用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或其它有效证件的办法约束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是需要放在个人档案中的。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达成的劳动协议是无效的。要注意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需要承担的义务,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公司不能私自扣押或者收取员工的财物。 结语 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需遵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入档案,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有义务告知劳动者相关信息,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不得扣押或收取劳动者财物。遵循这些规定,能够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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