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专属管辖权出现错误时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违反专属管辖、专门管辖规定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使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管辖错误”。当事人可以针对于此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有异议的。案件都有审理期限,法院不可能就放着不管。如果当事人觉得太过拖时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也可以上诉,当事人也可以去该法院信访,要求解决。不过有指定管辖这个说法的,也许是A法院经请示上级法院,上级法院指定B法院立案,这不违反程序。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的管辖范围有什么 专属管辖的管辖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法院专属管辖包括哪些 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范围包括什么 专属管辖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法律对于专属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适用于什么案件 专属管辖适用于以下这些案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邵彦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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