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车了怎么办理销户 |
释义 | 没车了办理销户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般是到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在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2、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确定不见,开具证明,带着证明去车管所注销; 3、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的话,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 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条件如下: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5、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6、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汽车销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2、提交销户的资料,如《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 3、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后,审核通过的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综上所述,车辆不在了,需要提交灭失证明以及其他材料,来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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