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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8年分手了要给女方补偿吗
释义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补偿一说,除非自愿给予补偿。
    解除同居关系时,通常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金,甚至还会签订相关的补偿协议。所谓的补偿金,其实是含有大众心中所理解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之意。
    一方基于同居关系签订的补偿协议和支付的补偿金,属于自然之债,已经给付的不得请求返还,尚未给付的不得请求支付。向法院请求按照补偿协议进行补偿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后,合法配偶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返还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同居分手财产处理方式如下: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具体含义就是,对于同居财产,双方分手后,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由法院来处理。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看,分手补偿并非一定要有,除非恋爱双方之间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承诺声明中涉及分手补偿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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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3: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