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宣扬恐怖主义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该罪的主管方面为故意,即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的故意;该罪的客体为公共安全;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讲授、发布信息宣扬恐怖、极端主义等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