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300元以下的,报销30%;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以下的,报销25%;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以下的,报销25%;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四、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