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20年后遗产继承 |
释义 | 老人去世20年后子女仍有继承的权力,但没有胜诉权。 继承权的最长保护时效是20年,自被继承人死亡时起计算,超过20年的,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协商,仍然可以继承并分割遗产;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到法院起诉时,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不再受理。 一、在父亲去世前孙子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有继承爷爷遗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孙子在继承财产时只能继承自己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老人在世的子女能否放弃继承权 老人在世,子女一般是不能放弃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而继承一般从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所以放弃继承权只能在父母去世之后才可以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三、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主要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 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得到该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的; 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 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5、法定事由不同。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是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