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川省森林高火险期日期一般在3月1日至5月31日和10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日期根据气象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 在高火险期期间,野外用火、烧荒、焚烧垃圾等行为均会被严格限制或禁止,以避免引发火灾。同时,各级森林防火部门也会加强巡查和监测,确保森林和草原等自然资源的安全。 在四川省森林高火险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遵循相关规定:在高火险期期间,野外用火、烧荒、焚烧垃圾等行为均会被严格限制或禁止,需要遵循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使用火源; 2、加强巡查和监测:各级森林防火部门会加强巡查和监测,确保森林和草原等自然资源的安全,需要积极配合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和监测; 3、注意森林防火安全知识:了解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自救、互救和报警等基本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不乱扔烟蒂:在森林和草原等自然环境中,不要乱扔烟蒂,以避免引发火灾; 5、禁止烟火:在森林和草原等自然环境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烟火,以避免引发火灾; 6、积极参与防火工作: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如举报火情、协助扑灭火灾等,共同维护森林和草原等自然资源的安全。 综上所述,以上是在四川省森林高火险期需要注意的事项,需要广大公众和相关部门一起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森林和草原等自然资源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 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