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还是比较稳定的。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补贴,其基数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在职期还享受补充医疗待遇、体检待遇和子女医疗待遇。可以看到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的薪资、各项待遇方面都是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的。而且待遇相较于之前已有明显的提升,比如住房补贴、补充医疗和体检待遇(含子女)这些在2019年及以前是没有的。备案聘用教师是指公办中小学因教育教学需要,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实行备案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主要见于南京(江北新区和高淳区)、常州(武进等)、扬州(邗江区)等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