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公积金销户未结算要3个月吗 |
释义 | 不要。 一、只有非深圳户口的职工办理离深销户提取,必须满足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这个条件。深圳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大概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方法: 1、如果是离开深圳可以销户提取,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全部提取出来。首先在网上预约,然后到银行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也可以不预约的,但是要等到有预约人员办理完后,最后银行才给办理无预约业务。 2、只要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即可。 3、一个月后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结算申请”。提交以后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查询你的社保状态,只有在社保账户是停缴状态时,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大概2到3个月才可以打账户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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