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 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 对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法律赋于他们有严格管理动物的义务。凡动物致人损害,即推定其疏于管理,表明他们对动物致害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只要存在以上四个构成要件,同时不存在免责事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承担动物致害责任。 一、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 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2.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4.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等等。 二、民法典被猫狗抓伤后如何索赔 被猫狗抓伤后应找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索赔。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如故意逗猫狗、挑衅猫狗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其动物饲养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