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管噪音扰民吗 |
释义 | 不可以处罚,城管没有这个权利,制止或提醒倒是可以。城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的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店使用音响产生的噪声。 如果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噪音扰民: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根据有关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限值: 国家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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