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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理合同的特点,保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释义
    一、保理合同的特点
    根据《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第五条的规定,保理合同具备以下特点:
    1.银行通过受让债权,取得对债务人的直接请求权;
    2.保理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为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支付;
    3.银行通过对债务人的还款行为、还款记录持续性地跟踪、评估和检查等,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措施,达到风险缓释的作用;
    4.银行对债务人的坏账担保属于有条件的付款责任。
    二、保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保理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保理合同的基本形式
    保理合同的基本形式为:
    1.保理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供应商)和保理人(一般指银行或其他保理机构)。
    2.保理合同应当是书面的要式合同,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
    3.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应当表明保理人身份并附有必要凭证。此条是对债务人知情权的保护,同时促进了保理业务的高效有序推进。
    保理又称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销方式结算贷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承担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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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