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卡借给朋友,他拿去做犯法的事,我有法律责任吗 |
释义 | 有,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卡实名制,按规定本人使用,禁止出租出借银行卡。银行卡借给别人用,首先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本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一、未参与诈骗但卡是自己的,名下的其他号都被停机了怎么办 首先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去正规的营业厅,跟营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并且填写一张承诺书,这种情况下电话卡就会被解除诈骗号,并且恢复使用,也可以直接拨打运营商的电话跟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原因,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之内回拨,回拨以后叙述事情就可以;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违法行为,都会被恢复的。、 二、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 ①,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罚款; ②,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借给对方,用来洗钱、进行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连带责任的。 判罚规定是: ①,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3、单位犯罪的(涉及到转移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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