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不盖章不可以报销,属于无效发票。报销发票有以下要求: 1、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无法报销; 2、发票票面上需显示编码简称; 3、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开具; 4、成品油发票填错无法报销; 5、发票盖章有问题无法报销; 6、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无法报销; 7、不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无法报销。 发票报销流程如下: 1、费用开支的基本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复核人证明或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2、实物开支的基本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验收人验收(需要质检人员检验的,应有相应的质检手续)、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3、特殊费用开支的基本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复核人证明或部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 4、总经理的费用由副总经理审批,没有设置副总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审批,财务经理的费用由主办会计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