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离开原单位,另谋职业。社会保险费由重新参加工作的单位继续缴纳,无单位的由个人全额缴纳。原单位对职工发给经济补偿。 2.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与改制后的新公司(你所说的汽车站的买主)签订劳动合同在新公司上岗,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单位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3.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离岗在家退养,新公司按月发给退养费和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到法定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按月发给养老金,原企业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