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借钱另外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
释义 | 婚后一方借钱另外一方不知情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处理,婚后一方对外借钱,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债务,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如果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需要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一、借钱结婚是否算共同债务 借钱结婚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我国的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达成协议,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那么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的除外。 二、婚前借钱结婚婚后应当谁还 婚前借钱结婚的,婚后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前借钱,然后用于结婚的,会被认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从而认定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男女结婚后,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会存在一个例外的情况,那么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的债务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偿还的义务,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对该笔债务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进行偿还。非实际借款的一方在偿还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三、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是否要还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是否要还,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不知道贷款,未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上签字,事后未表示追认为共同债务,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贷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款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视为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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