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是指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款人承担以下义务: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得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依据约定时间、约定利息、足额地向贷款人返还借款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贷款用于非法活动借款人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