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被告精神病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为代理人参加离婚案件的处理。离婚案件中被告有精神病可以根据情况参与诉讼。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离婚同正常健康人离婚程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参与离婚案件的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一、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双方基本情况: 1、双方的年龄、工作单位,具体住址(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对方的弱点,对离婚有无具体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有无劣习(吸毒、赌博等) (二)感情破裂清单: 1、认识的时间和方式 2、结婚时间和地点(结婚证) 3、婚后感情如何,有无具体事件(如第三者、家庭暴力等) 4、离婚原因 5、双方就离婚事项有无沟通,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是否曾经达成过协议,最好提供详细情况 (三)财产情况清单: 1、房屋地址,购买时间及金额,有无领产权证(如已领房产证复印件),如按揭,首付多少,尚欠多少,房屋现值多少 2、车辆情况(具体同上) 3、公司股份(合伙份额) (1)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姓名、人数及比例 (3)企业注册地点和时间 (4)有无股票、债权(股东账户、债权凭证) (5)有无其他财产(如银行存单、古玩字画等) (6)有无债权、债务,具体多少 (四)子女情况 1、子女姓名、年龄、性别等(户口簿) 2、10周岁以上子女愿意随谁生活的倾向意见 (五)在对方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对于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有无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