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价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