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和被告谁先接到传票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被告没有外出,就住在原告提供的地址内,一般是与原告基本上同时接到法院的传票,因为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必须同时邮寄,才能保持双方同时收到传票,不影响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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