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议出现后,交通事故理赔中的调解和仲裁如何进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理赔中,当一方对赔偿方式或数额产生异议时,可以进行调解或仲裁。调解是指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委员会审理决定争议,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理所作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予撤诉或者结案。和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仲裁庭的裁决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仲裁复议。仲裁复议裁决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综上所述,当交通事故理赔中出现异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尝试调解,协商达成一致。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按照仲裁裁决履行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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