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动三轮车不需要交强险。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1、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下情况交强险不负责赔付 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书的; 2、驾驶员醉酒; 3、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5、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6、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和被保险机动车的财产损失; 7、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业、停电、停车、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 8、维修后价值造成的损失等各种简接损失等。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