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二手房被拒贷是违约吗 |
释义 | 因为政策的变化造成申请人贷款被拒,不属于交易双方的过错,因此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贷款被拒,违约方为购房者,购房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贷款被拒,卖方已构成违约,按合同相关约定进行赔偿。 一、房贷批不下来责任由谁承担 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 (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民法典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二、购房合同纠纷可以退房的情形 1、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这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如果确实履行不能,要勇于承担违约责任,尽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防止陷入债务泥潭而无法自拔。 2、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4、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二手房市场贷款政策先是银行提高贷款首付额,提高贷款利率,后是严格限制第二套房屋买卖贷款等,由于政策变化导致买方贷款申请没有通过,从而构成合同违约。买方在决定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时,应当预见到银行可能拒绝发放贷款。因此,买方在买房前应向银行咨询贷款政策,了解自身资信,防止贷款不能,无法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行为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用贷款支付房款,并不意味着买方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履行合同,通过其他合理途径筹措资金也是买方避免贷款不能风险应当考虑的问题。 5、因限外政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三、买房付了首付能不能抵押 买房付了首付不能抵押。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不能贷款;然后购房者可以与卖方协商解除购房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应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如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如信用记录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足,影响贷款审批,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若仍无法解决,则只能解除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返还首付。所以无论什么原因使贷款无法办理,购房首付都可以退还,区别只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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