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诚意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开发商收取的“诚意金”实际上是一种定金,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在购房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定金可以退,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来判断。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或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开发商应当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法律分析 开发商常常会收取所谓的“诚意金”,作为营销手段。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开发商向购房者承诺一定的优惠,以激发购房者的购买热情。此外,通过收取诚意金,开发商可以确定购房者的选房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简单来说: 诚意金可以退,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定金。 定金等于直接购买了,如果退就是违反合同的行为。 一、买房定金首付交了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二、购房定金怎么退?买房定金能退吗 一般不可以退。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执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定金具有法律法规效应,具有担保债的执行的作用,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约,无权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约,双倍退还。但是下列情况可以退: 1、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和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 2、合同约定可以退定金。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3、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 结语 开发商收取的诚意金实际上是一种定金,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用于确保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履行。在购房者不买房时,定金可以退,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而定。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开发商也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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