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一、企业年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首次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之后《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又对该函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规定。因此,企业年金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企业年金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待遇: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这就是说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也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每个月的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在扣除起征点在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然后乘适用税率在扣除速算扣除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是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所得人,即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