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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役权合同的成立条件
释义
    地役权合同成立时间: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役权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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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