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第一步: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第三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法律依据】: 《东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