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的:销价减成本价格(指原材料购进价格)减已交税金。 经销的:销价减进价减已交税金。为投机倒把提供货源等方便条件的以全部非法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倒卖票证的违法所得等于全部销售款。商品已售出,货款未到应计算违法所得。 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所得计算方法:无照经营的案件违法所得计算方法按投机倒把案件方法计算违法所得。没有任何正式票据的按其全部收入为违法所得。 对个人无照经营案件难以确定的按违法行为人口述或提供的书面清单做为确定违法所得的依据。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扣除生产加工成本。对经核准登记但经营方式中无生产加工方式擅自加工假冒伪劣商品 ,不扣除生产加工成本。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