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公司可以给母公司开票吗 |
释义 | 当然可以开,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子公司既然已经发生了销售行为,就应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子公司可以确认收入,母公司可以抵扣进项,是最完整的业务。 不过这个业务还应该重点从两个方面注意。 1、关联交易的定价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如果是上市公司,从报表披露角度,是审计关注的重点。从税务角度,又是税务机关查避税的重点。 举个简单的例子。母公司有历史遗留的亏损,也有进项没抵扣,若是税务和会计不查,那完全可以让子公司以非常低的价格卖产品给母公司,这样母公司的利润可以用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大部分的销项在母公司可以用进项抵扣,增值税也少了。这样,公司整体来看不是赚死了。 所以,关联交易的定价就非常重要,必须要同时满足税法和会计的要求。如果只是偶然性的业务,定价可能还简单一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或者参考其它外部客户的价格。总之,就是必须让税务局认可,觉得没有猫腻才可以。若是长期性的供应关系,那通常是要去税务局备案的,跟税务局确定用什么样的定价方式,税务局认可后还不能随便说想改就能改回来。 2、集团公司的业务模式对纳税影响很大 楼主提到的子公司作为母公司的供应商,在集团公司非常常见,比如子公司是生产工厂,而母公司负责统一销售。在这个业务模式中,到底以一种怎样的方式来处理账务和税务,就会有很不一样的结果。 最通见的处理模式是,子公司将货卖母公司并开票,由母公司再销售。这中间就涉及到之前所说的定价问题,如果定价没处理好,最后可能会导致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增值税很不划算,比如定价低了,可能子公司当地税务局不同意,定价高了,又可能导致母公司长期亏损,进项浪费。 母公司也还可能采取代销的模式,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平进平出,母公司不留主营业务的利润。这样就会涉及另一个问题,母公司必须向子公司收管理费,这些管理费也是必须要开票的,这相当于是母公司额外的税赋。而且代销的模式,对资金结算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及时给子公司回款。从某种意义上说,又不便于集团的管理。 公司复杂的业务,在考虑业务模式时,一般要同时考虑与税务有关的问题,否则可能因为管理需要带来税务风险。 一、子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相片(1寸相片2张); 3、各股东间股权分配情况; 4、自拟公司名称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5、自拟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需要提供批文);再由工商局审核通过; 6、公司住所的租赁合同(租期一年以上并经房管局备案)一式二份及相关产权证明(非住宅); 如公司为生产型企业,必须要公安局消防科的消防验收许可证。 注:1、如果法人做股东需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查名,执照、代码、地国税、基本户正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开户。 2、如果只有一人股东成立公司,需另个提供多一个监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子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名称查询 第二步:银行验资 第三步:工商受理出执照 第四步:办理代码 第五步:办理国地税 第六步:去银行开基本账户 时间:出执照(5个工作日)代码证(2个工作日)国地税证(7个工作日)基本户帐户(10工作日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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