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侦查实务中,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罪分子,或者刑事案件的主要嫌疑人予以拘留,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犯罪嫌疑人经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在拘留后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审提请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