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安徽省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建立统一的职称制度体系;(二)制定评价标准条件;(三)创新评价机制;(四)健全评聘工作程序;(五)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法律依据: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安徽省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五、修订重点 一是加强师德考核评价。《资格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如《资格条件》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作为基本条件,并在第十一条规定,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十二条把“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够立足学科特点,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育人成绩突出”纳入业绩条件。 二是加强能力业绩考核评价。《资格条件》强化能力业绩导向,如:《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十二条把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育人方式、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成效显著;能准确地对所带班级每个学生进行述评;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纳入能力条件。把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被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省级(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年度考核情况;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等活动获奖情况;指导学生创新实践活动获奖情况;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等作为业绩条件。将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题,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等纳入教科研条件。 三是着力破除“五唯”。在破“唯学历”方面: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教师予以倾斜,如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职业30年以上,年满50周岁且现仍在小学任教的,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可正常申报高级职称。在破“唯论文”方面:新增了主持并完成相关课题;参加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被推广使用;受聘为国家级省级师训专家等条件。对论文数量要求上有所减少,对乡村教师申报高级以下职称不作论文要求。增设了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的条件,如:符合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且年度考核有3次以上优秀等次、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在全国推广应用、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或学历条件或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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