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婚妈妈可以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和其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的说明去能够申报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去进行登记,给孩子上户口。根据2016年1月14日发布的《意见》中的第二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监护人可以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和其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非婚生育的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去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