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寺庙进行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办理: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