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修改身份证年龄需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经当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市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予以更正。 换领居民身份证 1、换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已申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 ③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变更或更正 ④证件损坏 ⑤有效期满 前三种情况需要本人携带户口簿与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因各类原因影响核验身份的(如相貌变化过大、指纹无法核验等),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后两种情况可以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若不符合省内异地办证要求的只能在户籍地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符合省外异地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就学等条件,已办理人口信息登记且符合异地办证公安部统一要求的,还可持居住证、原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就学/就业/居住证明材料在现居地申请全国跨省异地办证 按照法律及公安部法规规定,换证不因年龄而异,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上述情形的,也可按照上述要求本人携带材料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申领人在表格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损坏换领40元,其余情况换领20元,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形的除外)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