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改名户籍科不给改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修改户口本上面的姓名,要符合以下规定才能修改,要不然公安局是不能修改的。一、户口本改名字的受理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户口本改名字都会获批,这也就造成了群中印象中派出所在办理户口本改名字业务时难、慢、钱的误解。户籍民警介绍称,只有符合当地《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中以下必要条件时,户口本改名字的申请才会被受理。1、出于宗教原因。宗教名与世俗名不符,需要在改换的,在提交申请,出示证明,审查无误后户口本改名字方可以受理。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通常,这种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较多。受理起来也较为容易。父母再婚中,各方的态度影响着再婚婚姻的质量以及子女成长等问题,所以各方应该有一个妥善的态度。所以,虽然父母再婚原因户口改名字较易受理,但还是建议再婚父母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改名字是最好的选择。除了再婚外,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情况也属于较容易此类。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这类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在以前较为常见。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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