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票据追索权可以向谁追索 1、持票人被拒绝承兑,能向承兑人行使追索权。追索权的对象限定在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追索权只能向前手行使。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不受顺序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向自己的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也可以向其中的某一前手或者同时向部分、全部前手行使追索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二、票据追索权期限是多久 票据追索权期限是多久,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1、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是2年; 2、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 3、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那么就算是3个月的票据追索期。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通常是从票据到期日起2年; 4、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