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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校突击检查,趁学生上课私自翻学生行李箱,这算不算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权?
释义
    要看具体什么情况了
    老师要学生手机,去学校老师要学生手机密码看学生隐私
    按照校纪校规处理
    中职学生在学校欺骗多个学生借钱是违法的吗?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
    老师打学生上课就飞个飞机?
    法律分析:老师打学生或者体罚学生,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轻者可以追究行政责任或侵权责任,造成了伤害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是找学校领导或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二是造成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可以报警,也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老师承担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三是造成轻伤害以上可以追究其刑事麦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占用学生周末时间犯法吗
    你好,可以去教育局投诉解决
    你好,如果学生在学校受伤,老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在学校受伤,第一,如果是由于学校过错导致的,学校应按照民事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其他康复治疗的合理费用。但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学生受伤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第二,如果学生在校受伤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导致的,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承担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 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 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 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注:《民法典》将于 2021年 1月 1日生效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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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9: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