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俗的讲,就是银行或汽车金融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名义向其提供的已购且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作为担保物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形式。简单的说就是:你先把你的车子拿去质押了(一般期限是一到三年)。然后你把钱借给人家还掉这个车的欠款之后就可以拿回你的车子。 抵押车分为全款抵押车和非全款抵押车,是车主不愿或无力偿还金融公司款项,且不配合过户,由金融公司来合法进行债权转移进行的抵押车辆。 全款抵押车需知要满足下面条件中的一个: 1、车是一次性付款买来的; 2、车是分期付款买来的,车款已经还完,但是车主不愿或无力偿还金融公司款项,且不配合过户,由金融公司来合法进行债权转移。 非全款抵押车版是指这车还处于车管所及银行抵押状态时出售等行为。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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