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聘请安全员需要明确其专兼职情况。专职安全员应全职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兼职安全员则可以同时担任其他职务。不同类型的企业聘请安全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也存在差异。 企业聘请安全员是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范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企业必须聘请或者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全职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咨询、参与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兼职安全员应当能够兼任其他职务,但在安全工作上应当做到专职。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安全员数量和资格要求也有所不同。比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项目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安全员,其中主持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或技能资格。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则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资格和工作经验等条件。 企业是否可以没有安全员?不能。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企业必须聘请或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范安全事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若发生意外事故,企业将面临相关责任和处理。 企业聘请安全员是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范安全事故。企业必须明确安全员的专兼职情况,并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安全员数量和资格要求进行合理配置。同时建议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安全技术监督和事故应急管理,保障生产生活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符合事故防范需要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监督和事故应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