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颗粒物PM10的限值是50/150 μg/m³(日均,一级/二级)。 2、颗粒物PM2.5的限值是35/75 μg/m³(日均,一级/二级)。 3、颗粒物HCL的限值是50 μg/m³(日均),60 μg/m³(时均)。 4、颗粒物二氧化硫的限值是80 μg/m³(日均),100 μg/m³(时均)。 5、颗粒物NOx的限值是250 μg/m³(日均),350 μg/m³(时均)。 6、颗粒物汞的限值是0.1 mg/m³。 7、颗粒物铅的限值是1.0 mg/m³。 8、颗粒物二恶英的限值是0.1 ngTEQ/m³。 法律依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