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6年1月1日起,《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国家放宽生育条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就享有生育二胎的权利。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一、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子女 新法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新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二胎开放晚婚假是否取消了 是的,晚婚假已经取消。但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咨询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夫妻生育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公民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